知法懂法演讲稿(15篇)
演讲稿是作为在特定的情境中供口语表达使用的文稿。在不断进步的时代,演讲稿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,那么,怎么去写演讲稿呢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知法懂法演讲稿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知法懂法演讲稿1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、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,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!但这只是肤浅,未必能说他是坏人!
还有一些人,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,渐渐地知道了学法、守法的重要性,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。这自然是好事。
然而,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,常喜欢高喊着“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!”
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?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“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”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?
《朱子家训》上面说:“居家戒争讼,讼则终凶”意思是平时在家,别吵架,别老爱打官司,这是没有好结果的。我想,大家和睦相处,不吵架,不常打官司,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?还有,更有甚者,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,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,还同时拿出了他的“法律依据”。我开始疑惑了!我开始问自己:“法到底是什么?”“建设和谐社会,法有用吗?”
偶然,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: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。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,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。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!“恶小而为之”可能是不犯法,但是“小恶不制,必然发展”,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“小恶”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?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,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,船就会沉没。人们所以而意识到:我们的所作所为,不能停留在“不犯法”的水平上。
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这不是法律,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。
“恶小而为之”发展下去,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。如果你“偶尔为之”小恶,就没事啦?回答是否定的!
第一,小恶偶尔为之,想要不成大恶,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,又想戒掉毒瘾一样,是不可能的。
第二,偶尔为之小恶,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,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,即使别人没看见,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。你说,“我才不会呢!只要实惠,我心安理得!”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、一个虚伪的人、一个没有良心的人、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、一个低贱的人、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。
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:“爸爸妈妈告诉我,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,不能受窝囊气。”
这是小事情吗?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。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,徇私舞弊,贪赃枉法;
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,违法生产经营,大肆造假售假,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;
有的人为不劳而获,怨恨报复,把法置之度外,杀人放火、抢劫、横行霸市等等……
虽然,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,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、对孩子们遗害无穷。试想,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,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呢?
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、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,为依法治国,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!
知法懂法演讲稿2亲爱的同学们:
二十一世纪以来,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。据统计,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。67亿,约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。然而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接班人,未成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越来越突出。犯罪数量居高不下,持续增长。全国刑事案件立案的65%为青少年所为。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的青少年,被人生最初的暗淡所迷惑。有些同学,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不加注意,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管束,不断积累恶习,积小恶而成大恶,很容易就走上青少年犯罪的道路,乃至悔恨终身。
我们对校园法制教育的理解,既不能单单是法律条文的宣讲,也不能单单是法律知识的灌输,更应该是知法守法意识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,更是中学生遵纪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。我们要明白哪些事我们不能做、不该做,哪些事我们做了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,从而指导我们做好我们应该做的,弘扬正气、传播正能量,打造和谐、上进、团结、拼搏的校园风貌。遵纪守法创建平安文明校园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义务,告别不文明行为,理应从我们做起,从现在做起,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,人人争做文明守法的中学生。为此,我们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明法制,知荣耻。以“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”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和价值观,自觉维护法律尊严,树立法制权威。
二、遵纪守法,不打架斗殴,不偷窃,不赌博,不参加迷信邪教活动,不涉毒、涉黄等。共同维护社会、校园的安定和良好秩序,做遵纪守法的公民。
三、要讲社会公德,讲文明礼仪,在家要孝敬父母长辈,多为父母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,多向父母献上一份亲情爱意,学会感恩父母。
四、自觉使用文明语言,分清善恶美丑,尊敬师长,关心同学,对生活中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,倡导礼仪新风。
五、规范仪容仪表、自觉着装校服,加强自我管理,提高校园公德意识,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。教学楼内不乱跑,不拥挤,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,不大声喧哗,不损坏公物,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,不乱扔垃圾,不随地吐痰,节约用水用电。
六、远离游戏厅、网吧、歌舞厅等未成年人禁止出入的娱乐场所。在校园拒绝使用手机,不看不健康的书报音像资料。
七、刻苦学习,珍惜时光,树立“勤学赶帮超”的意识,按时上课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,遵守课堂纪律。
八、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“遵纪守法、告别不文明行为”不是一句口号,也不是一时的激情,必须是来自内心持久的准则,必须是日常生活中长期坚持的行为,必须是面向未来庄严的誓词。同学们,让我们携起手来,做文明事,说文明话,争当遵纪守法的中学生。牢记宪法和法律,遵守校纪和班规,提高自身文明修养,维护集体荣誉,刻苦学习,积极进取,为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而奋斗。”
特此倡议!
知法懂法演讲稿3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,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。对国家、社会来说,这个规矩就是法律;对于学校来说,这个规矩就是纪律。
一个文明的校园,必然是一个纪律严明的校园,一个文明的人,必定是一个守法的人,一个文明的学生,必须是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学生。我们要特别注重增强法律意识,无论做什么事情,都必须思考这是否合法,合法当行,违法必禁。
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,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,时刻注意遵守校纪班规。树立起强烈的法律意识、纪律意识,遵纪守法是我们 ……此处隐藏5808个字……知法懂法演讲稿12
大家好!谈到“法”这个字,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,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。
那什么是法?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,懂法就能辨明邪正,认清是非;法是智慧的窗口,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,行为加以制约。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,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,俗说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
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,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,否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;马路上的车辆必须尊守交通规则,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。我们生活在社会上,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,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,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,也是世界观、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。我们面对的世界,有鲜花也有野草;有阳光灿烂,也有暗夜阴霾,有携手同歌,也有拼搏竞争;在我们渴求知识,崇尚善良的同时,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,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、知法,才能宏扬正义,远离邪恶。
我想通过这么一说,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,那接下来就应该学法了。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“有理走天下,无理寸步难行”,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,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,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大家好!谈到“法”这个字,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,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。
那什么是法?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,懂法就能辨明邪正,认清是非;法是智慧的窗口,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,行为加以制约。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,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,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
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,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,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;马路上的车辆必须尊守交通规则,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。我们生活在社会上,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,任何人在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,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,也是世界观、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。我们面对的世界,有鲜花也有野草;有阳光灿烂,也有暗夜阴霾,有携手同歌,也有拼搏竞争;在我渴求知识,崇尚善良的同时,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,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、知法,才能宏扬正义,远离邪恶。
我想通过这么一说,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,那接下来就应该学法了。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“有理走天下,无理寸步难行”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,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,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翻“景色”。
知法懂法演讲稿13敬爱的老师们、亲爱的同学们:
早上好!
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《争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小学生》。
同学们,你们知道吗?20xx年7月,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,同桌被重物打伤,抢救无效而死亡。事后,他竟无知的说:“是他先来说我的,难道我错了吗?”一件区区小事,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,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。人们不禁要问,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?问题的答案在于: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。
或许有的同学会说,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,但是我们部分同学还是存在没有严格遵守《小学生守则》和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的满分作文网要求来做的现象,比如,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,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,经不起表扬,也经不起批评,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,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。当然,我们在遵守纪律的同时,同样会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护。国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这个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,我们了解和懂得了这部法,今后就会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。
同学们,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祝愿我们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,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,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,平安、健康、茁壮地成长!
知法懂法演讲稿14尊敬的老师们、亲爱的同学们:
早上好!
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《争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小学生》。
同学们,你们知道吗?xx年7月,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,同桌被重物打伤,抢救无效而死亡。事后,他竟无知的说:“是他先来说我的,难道我错了吗?”一件区区小事,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,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。人们不禁要问,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?问题的答案在于: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。
或许有的同学会说,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,但是我们部分同学还是存在没有严格遵守《小学生守则》和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的要求来做的现象,比如,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,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,经不起表扬,也经不起批评,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,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。当然,我们在遵守纪律的同时,同样会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护。国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这个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,我们了解和懂得了这部法,今后就会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。
同学们,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祝愿我们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,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做一个守法的小学生,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,平安、健康、茁壮地成长!
知法懂法演讲稿15老师们,同学们,早上好!
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“知法、懂法,遵法”。
今天是第27个“3。15”消费者权益日,主题是“消费与服务”。1983年,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,促进各个国家、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,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。
1991年3月15日,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“‘3.15’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”专题晚会。首届“3.15晚会”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,形式也并不完善,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,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。
古代中国是“人治”社会,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,粱启超说:“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,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。”没人喜欢命令,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,法律却让人拥护,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,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,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,“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,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”“一个人”生活在“人们”中,而“人们”不会让“一个人”为所欲为,所以必得加以约束,剔除为“人们”所不能容忍的行为,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。
柏拉图认为,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,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,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。“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,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。”而由上面“3·15”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,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“让人民当家做主”的良善愿望。
作为有意志、有思想、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,我们是需要维权,但同时也必须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我的演讲完了,谢谢大家!